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全市商品住房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即可上市交易。 二、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,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市场实际合理确定。企业可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摇号。 三、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定,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、二套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%。 四、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相关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。 五、使用公积金...
2024-11-12